南网储能: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内容摘要

发布日期:2025-04-14 19:14    点击次数:160

(原标题: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对公司独立董事杨璐、胡继晔、陈启卷的独立性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提交了自查报告,内容全面、结论清晰,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的《董事声明及承诺书》一致。

核查结果显示,三位独立董事不属于以下人员: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最近十二个月内曾具有上述情形的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不具备独立性的人员。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杨璐、胡继晔、陈启卷均符合独立董事任职管理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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